孩子上幼稚園或托兒所前,最好先具備哪些能力?
如果孩子在上學已經具備一些基本能力,可降低孩子挫折感,協助孩子更快適應團體生活。這些能力包括:
-、能聽懂指令、表達需求
孩子能夠聽懂大人的指令,例如:「把玩具收好」、「去暍水、尿尿」;也能消楚表達自己的需求,例如:「我想尿尿」、「我肚子好餓」、「我肚子痛」等。
二、有基本生活自理能力
孩子能夠自己暍水、吃飯、上廁所、擦屁股、洗手、擦手、穿脫衣服與鞋子等等。
三、作息正常、具備半天活動的體力
孩子可以早起不賴床,且體力至少可以維持一整個上午,中途不需要再小睡片刻。
四、能適度控制自己情緒
遇到挫折或衝突時,孩子就算哭鬧,也不會超過五分鐘,就能自己平靜下來,主動尋求其他的解決方式;不會動不動就以激烈哭鬧、攻擊別人、傷害自己、破壞玩具為手段,要威脅別人就範。
因為每個孩子的發展速度快慢不太一樣,且孩子送托的年齡層不同,所貝備的能力當然也不同。如果孩子還沒完全具備這些條件卻必須送托,父母也不需要擔心,只要選擇得宜,幼稚園或托兒所的合格教保教保人員自然就會以專業的態度及方式,協助孩子培養出這些基本能力。
引自: 林佩蓉(2009)。選幼稚園,關鍵25問。親子天下實戰教養系列,2,11-38。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