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3學年度「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」補助注意事項
壹、計畫精神
為落實政府免學費教育政策,具體減輕家長育兒負擔,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(以下簡稱免學費計畫)比照國中小學生就學免繳學費概念,提供5歲幼兒免學費的學前教育,至低收入、中低收入及家戶年所得新臺幣(以下同)70萬元以下經濟弱勢家庭,再加額補助其他就學費用,提升5歲幼兒就學機會。
貳、補助對象
依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3條規定,須符合下列規定:
一、本國籍。
二、97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間出生的幼兒;或經各級主管機關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,核定暫緩就讀國民小學的學齡兒童。
三、就讀符合本辦法第5條規定的幼兒園。
參、補助項目
免學費計畫的就學補助,包括「免學費補助」及「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(簡稱弱勢加額補助)」二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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